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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经过曝光 防止教师猥亵学生须做以下4点

发布时间:2018-09-08 09:55:00 编辑:victor 来源:唯美村

之前的“甘肃教师猥亵学生致跳楼”事件还让我们刻骨切肤,日前又传出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再次牵动了众人的心,大家都密切关注此次“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事件的经过及处理结果。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的具体情况。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家长投诉牵出教师猥亵学生

在9月5日上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中心小学8名学生家长以自家孩子被该校一男教师猥亵为由,到宜州区委党校门口聚集(宜州区教育局现在宜州区委党校内办公),要求严惩涉事教师,并给予经济赔偿。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恶化

在接到投诉后,经有关部门领导与家长协商,双方同意,待学生家长在10天内提出书面诉求后,再由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处理公告

我局与刘三姐镇人民政府、刘三姐镇司法所、刘三姐镇派出所、刘三姐镇综治办等有关领导及全体受害学生家长,在刘三姐镇召开协调会,充分听取家长对案件的处置意见。家长提出如下诉求:

(一)对韦某立依法处理;

(二)对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进行处理;

(三)对受害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干预;

(四)对受害学生按意愿转学;

(五)对受害学生进行身体检查;

(六)负有责任的人员要进行经济赔偿。

针对家长提出的这些诉求,目前有关部门处置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韦某立依法处理的诉求。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由司法机关批捕侦办。

(二)关于对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进行处理的诉求。4月8日我局召开案件处置工作会议,并召开局班子扩大会,决定对刘三姐镇中心小学校长兰某忠、副校长李某燕予以免职处理;4月12日我局正式免去兰某忠刘三姐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和刘三姐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李某燕刘三姐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7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经中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兰某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三姐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潘某勋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对受害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干预的诉求。我局于4月12日、13日、16日分别派心理咨询师与有关家长了解受害学生事发后的情况,并进行初步评估,共有8位家长到咨询现场,其余家长均表示暂时不用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4月17日、4月27日我局分别再派心理咨询师在班级中进行2次团体心理辅导。两位心理咨询师面对面指导受害学生的家长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及进行心理调节。5月17日,我局派心理辅导团开展全校性亲子团辅活动,让家长和孩子学会看见自己,接纳自己。

(四)关于对受害学生按意愿转学的诉求。按家长要求,我局已安排有转学意愿的部分学生转学到我区其他小学就读。

(五)关于对受害学生进行身体检查的诉求。在法医和监护人全程陪同到县级医院司法取证体检的基础上,我局应家长的要求,再次安排专项经费和工作人员于8月14日、8月20日分两次组织有关家长带孩子到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

(六)关于给予经济赔偿问题。始终建议受害学生家长按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经济赔偿诉求。9月4日,8名受害学生家长到区政府办和我局,要求区政府和我局帮助解决赔偿问题。区政府办和我局有关领导分别进行了接待,倾听家长诉求,并请家长按司法程序办理,依法依规解决赔偿问题。但家长表示不按司法程序办理,不走法律渠道解决,9月5日上午10时,部分家长(共8名)到区教育局大门聚集,并打出横幅表达诉求。经我局和刘三姐镇及信访局等有关领导现场与家长沟通,后到教育局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双方达成初步意见,由家长委托的律师在10天内提出书面诉求后,再由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这次相关部门能对这起“教师猥亵学生”事件及时处理,防止了事件进一步恶化,网友们都给予了肯定。

广西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如何防止猥亵学生再次发生?

1.在全社会要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其道德评价水平和知法守法意识;

2.发挥青少年维权、妇联、妇幼保健等社会组织的合力,做好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3.家长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遇到反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在成长教育中,让孩子懂得自我保护和学会分辨是非。

4.对于学校而言,从严管理、 溯本清源势在必行。坚决把好入门关,防止“害群之马”混入教师队伍也是摆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任务。教师管理方面,学校还要强化师德教育,只抓业务不抓队伍、忽视管教的状况,抓好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达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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